西北水電公司高級人才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人才隊伍建設,打造公司人力資源的核心競爭力,通過人力資源結構調整進一步提高公司市場開拓和內部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公司成立西北水電公司高級人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負責高級人才管理工作的專門機構。公司總經理任組長,主管人事的公司領導任副組長,公司班子成員、人力資源部、財務資產部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向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負責,有關重大事項決策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人力資源部。主管人事的公司領導任主任,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任副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第四條 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
(一)牽頭公司有關部門,對高級人才的引進、管理工作進行調研,制定有關制度、辦法,編制高級人才需求規劃、計劃。
(二)負責高級人才的招聘、引進,服務合同或合作協議的簽訂、管理工作。
(三)負責高級人才的技術職稱、稱號、個人資質、榮譽的申報工作。
(四)負責高級人才教育培訓及職業生涯發展工作。
(五)負責高級人才各項待遇落實。
(六)協調落實高級人才的其他問題。
第三章 高級人才適用范圍
第五條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屬于本辦法所指的高級人才:
(一)以國家部委(協會)或省級廳局(協會)認定的工程技術、管理專家稱號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1.國家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發明獎三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級科技進步一、二等獎的主要完成人;
3.獲以下榮譽稱號之一者: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級勘測設計大師、享受國家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計劃專家、省部級科技精英或優秀中青年勘測設計專家;
4.主持過省部級或以上級別重大科研項目和生產項目且取得顯著效果的。
(二)國資委直管央企總部級科技進步一、二等獎的主要完成人;主持過央企總部級或以上級別重大科研項目和生產項目且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擔任過大型施工企業高級技術或管理崗位,有良好的從業背景和工作經驗、業績。
(四)具有大型工程項目總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成功經歷的。
(五)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且擁有《西北水電公司個人注冊執業資質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三類以上個人注冊執業資質并具有良好施工管理或技術經驗的人員。
(六)持有公司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的人員。
(七)曾獲得過國家級技能比武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級技能比武一等獎及以上的公司需要的相關專業高級技能工人。
(八)對公司經營發展及管理發揮重要作用的其他人員。
第四章 引進程序
第六條 高級人才的引進程序是:提出申請、審核計劃、組織招聘、會議審批、外部調查、錄用入職。
第七條 各單位(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引進高級人才的,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編制《職位說明書》,列明引進人員的基本要求、理由及工作安排和引進方式,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制定引進計劃。
第八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按照《西北水電公司員工招錄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展招聘。招聘工作應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環節。經領導小組授權,高級人才的引進可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人力資源機構或相關平臺代為進行,但公司具有最終的用人決定權。
第九條 根據招聘情況,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由領導小組提出招聘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引進高級人才服務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試用期及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五章 人才待遇
第十二條 高級人才薪酬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以約定工資制或年薪形式進行發放,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政策和公司規定執行;以兼職、咨詢、項目合作等方式引進的,其待遇按合同約定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可按下列標準對符合條件的高級人才進行年薪酬約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一)、(二)款規定人才范圍的,年薪酬按40—100萬元進行約定。
(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三)、(四)、(五)款規定人才范圍的,年薪酬按20—80萬元進行約定。
(三)符合第五條(六)、(七)、(八)款規定人才范圍的,年薪酬可按10—50萬元進行約定。
(四)人力資源部與錄用的高級人才就年薪酬標準約定后,報公司高級人才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生效。
(五)若擬錄用的高級人才有突出業績或給公司帶來優質項目或科技進步,根據實際情況,其薪酬待遇可由領導小組另行約定執行。
第十四條 高級人才具有相應個人執業資格的按《西北水電公司個人注冊執業資質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積極鼓勵高級人才進行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研發、申報、登記。經領導小組批準,根據項目情況可為其提供相關科技研發經費,研發經費的使用應遵從公司相關規定。項目取得成果后,相關獎金歸個人所有。
第十六條 引進的高級人才,如簽訂全職在崗服務期限合同的,公司給予安家補助費,其中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款的按30萬給予補助,符合第(三)、(四)款的按20萬給予補助,符合(五)至(七)款的按10萬元給予補助。安家補助費按服務期限每年度分期支付一次,服務期滿支付完畢。
以兼職、咨詢、項目合作等方式引進高級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提供住宿條件。
第十七條 高級人才錄用后,有關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對高級人才在職務任用、榮譽獲得、進修培訓、科技推廣、媒體推介方面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 公司積極協助高級人才解決工作發展和生活中的有關事務。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專門經費,保障引進和留用高級人才的所需費用。經費從企業成本中列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一條 有關高級人才待遇和費用確定及列支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標準形成一致意見后,報領導小組審批后發放。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條 高級人才進行動態管理,并接受動態考核測評,考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用人單位、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外部聘請專家組成。必要時,可以邀請具有資質的專業測評機構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 考核分年度和期末考核。年度考核是每年度底進行,根據年內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并結合公司發展方向,管理、技術需要,人才的能動性發揮等進行的綜合考評;期末考核是服務合同期滿前30天進行,以整個服務合同期限工作業績、能力等為考核內容。
第二十四條 考核首先由本人填寫《西北水電公司高級人才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牽頭對高級人才進行動態評估、打分,然后將考核情況提交公司高級人才領導小組進行考評投票,考評合格票低于半數的,視為考評不合格,考評合格票達到或高于半數但低于2/3的視為基本合格,考核合格票高于2/3的視為合格。
領導小組成員出席考核會人數至少為全體人數的2/3,考核結果才視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 高級人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在考核結束后7日內將考核結果告知本人,并協商解除服務合同;考核基本合格的,公司與其就有關待遇及服務崗位、方式進行重新約定,如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協商解除服務合同;考核合格以上的,繼續按原服務合同執行。期末考核結果作為高級人才續簽服務合同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經確認為職務發明的知識產權,應由公司負責知識產權的申報工作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同時按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經確認為非職務發明的,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但公司享有轉讓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宜按服務合同書約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西北水電公司高級技術管理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西北水電人〔2013〕53號)即行廢止。